你不認為這是一種誤導嗎?我倒覺得他這種可以追求敘事上的脫節與零碎,可以稱為一種美學。讀者有從新組裝詩歌的樂趣,從中也找到了失去已久的自信,這樣不好嗎?懵逼的是,這種文學上的讓步,竟然被稱作“嘩眾取寵”。咱能再理性些思考問題嗎?當然,從卑劣的角度分析,你進步得很快!
當然,從二元對立思維模式上分析,任何事物的反面,都有它存在的必然因素。嘩眾取寵是36計之一吧?就像借刀殺人與狐假虎威一樣。
詩歌的多元化,就是應該允許所有形式的存在。形式單一才會被人取笑,敢于嘗試應當鼓勵,而不是刻意抑制內心的某種喜悅與沖動。詩歌只是對寫作熱情的一種釋放,而且是最有效與最節省時間的一種記錄方式。我可以不負責的說,這絕對是需要理論做支持的。
后現代抽象派畫家畢加索也不是把抽象運用到極致的人,在現代審美疲勞的一群人中,審丑疲勞是早早晚晚的事。就像吳宇森的“暴力美學”一樣,實質上有些人也認為那是一種先天的丑。當我們看到那些打碎的花瓶,飛翔的鴿子,誰又能說,那不是一種某種角度地美化。截句不一定是兩句話,兩句話不一定就是兩句話。所謂形式與概念上地整體創新,如此而已吧!有些問題我們是想不通,就像概念上,為什么有些詩人選擇“棄子”與“露出馬腳”呢?很遺憾,我覺得這也是有意為之,一種意識上地讓人誤判或是為了隱藏自身本能的一種保守。《隋唐演義》中,羅成在殺出回馬槍的時候,總會露點馬腳,如果輸得不自然,那“馬腳”也是露得不好的。這是邏輯上的哲學,所以不能懷疑一位法學碩士的邏輯,在哲學上,更應注重“心理防守”。
所謂文學形式,只是文學在漫長地進化道路上表現出來的不同的形態。這與社會發展與人類進步是一樣的。我們可以把他細說成是一種風格。美國詩人海明威說,所謂風格,只是寫作意識與文本上的一種疏漏,只是我們誤以為那是風格。由此可見,散文是一種文學形式,小說也是,詩歌也不例外。可是說到他們的形態,就不得說一說構建與書寫他們的作家與詩人的風格。那么,我們就可以用海明威的話說,這“露出的馬腳”恰恰是詩人寫這首詩時所暴露出來的“風格”。當然,一個人懶不懶,也與文學觀念無關,這更多的是性格與“不確定因素”引起或是反映在生活中的一種面對人生的消極方式。當然,我們不能否決懶,懶可以創造出“截句”。懶可以創造出現代工業。不絕對的說,懶也是一種文明。絕對的說,懶是一種刻骨的柔情。懶是一種價值的體現。懶,與不懶對立。但是,這也牽扯到“流行文化”。懶是一種病,得治。懶是“時尚”,得學。懶,是長發及腰;懶,是衣食無憂;懶,是童年的習性;懶,是愛的熱度;懶,是朝秦暮楚;懶,是低三下四。懶,...懶就懶吧!它也是一種相對的溫柔。
不懶的人,早就去死了。
我們活著,恰恰是因為“懶得去死”
你沒聽說過,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嗎?你看到的有可能是我刻意想讓你看到的。用上面這幾段不成文的話來判斷我的寫作風格與處事為人的性格,是片面滴。這不是詭辯,這只是一種引導,最起碼站在我的角度,感覺到你的認知,主觀上還是帶有情緒的。我認為多數人還是能夠接受其客觀上對自己地批評的。有位哲學家說過,我們往往可以原諒我們討厭的人,卻無法原諒討厭我們的人。所以在所謂詩評上,我是極力讓自己看上去,不那么討厭。同時還有位神學家說過:只有敬畏上蒼,才能把我們從畏懼人的恐懼中解脫出來。雖然,這和我上述的論據一樣可笑,但是,我靠它們,獲得了很多人對我地尊重。當然,這可能不包括在科學這條道路上,走得很遠的人。有時候我寧愿被人誤解,也不愿與之“辯論”。分辨是非,只會讓自己陷入是非。
我更情愿,別人把我想象成像“特斯拉”與達芬奇一樣的天才人物,可見我還沒有做到。你知道我在努力就行了,其他地方所謂表現出來的個性與風格,都是對我的一種誤解。我覺得沒有什么比學習更重要,解讀別人的詩歌與寫作理念或是動機,只是業余的一種愛好。雖說讀書貴專,可是我兒時的夢想太大,但是為了實現兒時的夢想,我在做一件常人無法完成的事情。甚至對于我,這都是一種奢想,但是,我對自己的定位就是這么高。我覺得不能成為全才,是一件很遺憾的事情,可是現在科技進步的如此之快,我發現,我能做那兩位全才身上的一根毛,就已經不錯了。我能夠舍棄的,就是說服自己丟掉當初的夢想。我曾經離上帝那么近!現在只是一根廢柴而已,我還保留的除了夢想,只剩幻想了。就現實而言,我也是不崇拜任何人,所以說到說服,其實也是一種誤解。我的字典里沒有說服的概念,只有征服!征服!征服...(重要的事情說三遍------nicai)為此,我甘心去殺戮.
沒有什么會是一層不變的,就像男人的性別一樣,比如我們之間的愛情。(當然,這只是我主觀上這么認為的)
對于形式我是這樣認為的,在兩個陌生人之間討論愛情,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情。那么談及友誼,也是陌生與隱諱的。那么形式之爭就是,我還是我,你還是你。假如我們之間沒有交集,任何形式上的稱謂都是建立不起來的。由此可以延伸出大堆悲劇。就悲劇而言,任何形式都逃不開“原則”二字。那么對牛彈琴,牛都可以手舞足蹈,為什么一個知性的詩人,聽不進一句好話呢?你給我的角色,我扮演的太辛苦,我會選擇逃避。但是在我的小說中,你永遠都是主角。通過這樣的方式去說服一個人,我于心不忍。同時,良心會受到譴責。為什么?因為謊話說上千遍,自己也會信得。這種強烈的心理暗示,有時也會弄傷自己。
有時候投其所好,很容易在心態上征服一個人。有時候,自身條件也是征服一個人的關鍵。大自然早已被人類征服,我不會去做那么無聊的事。我們寫作,恰恰也是在征服讀者,征服觀眾,征服聽眾。中國13億人口,不可能一個一個去征服他們。就像90后美女詩人odora說的一樣,這是被視為無聊的一件事情。我也沒有去征服年輕貌美的女子的欲望。我只是在比喻。假如你內心不夠強大的話,同時對我又有好感的基礎上,說服你是件輕而易舉的事情。可見,現在我做不到了。我現在能做的,就是客觀上支持你主觀上誤導自己。男人的壞,女人的愛,有時候就是這樣讓人匪夷所思的。我壞的坦坦蕩蕩,只是你一直在誤導自己,認為那是尊重吧了!
傷害一個人與毀掉一個人一樣簡單。但是對己無意。你表現的越堅強,受到的痛苦與打擊只會越大。于是,我寧愿別人誤認為我是懦夫。這本身雖然是一種妥協,但是,不會傷害到對方。
關于你說的輻射面,是這樣的:我認為把自己的思想強加與人是一件很過分的事情。正所謂“夏蟲不可語于冬”、“寒蟬焉知春秋”。我承認,我的觀點無法說服你。不過你說的主觀事物無法征服,我不認同。悖論也好,詭辯也罷!都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有意義的地方是,求知的過程。我感覺我的人格在和你的交流中又得到了升華。
我們聊的都是些文學常識性的知識,略為回憶,總是可以找到些共鳴的。堅持某一觀點真的沒有任何意義。表述方式的不同,才是引起爭議的地方。宏觀上,我喜歡中國新詩缺失的后現代浪漫主義,也在努力地完善與完美自己。雖然不知道你的喜好,我感覺也不會另類到哪里去。很喜歡與詩人聊天,這也許會成為我今生永久的記憶。在心理時間上,我好像已經度過了漫長的一生。
超出了嗎?我沒有意識到。一條平行線里的兩根直線是沒有交叉的可能的(交叉了就說明不是一條平行線),個人好惡也是主觀的,那么根據你的理論,世上是沒有一層不變的事情的。我相信決定自己命運的除了身邊大大小小的圈子還有主觀意識。每個人都可以無理由的拒絕一切。有時候,欣賞,也是一種奮不顧身的事,我當然理解。
這種不熱愛,不代表自己不會去寫作。總感覺自己有比別人更好的觀點或是情緒,包括語境與情境地構造。這種成熟來源于自信,同時也是心理上的一種成熟。人與人之間總是有代溝的,我相信你不喜歡詩歌,只是還沒有遇到能夠征服你的那篇作品。時光漫漫,往后的人生,只會更加精彩。精彩的人生離不開精彩的伴侶,當找到寫作的動力,一切回憶有可能瞬間就回來了。一個放棄寫作的人,只能是找到了更好的生活方式。祝福你!本來可以靠臉吃飯,為什么傾盡自己的才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