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稚懷鵠志,割親赴火湯。
劍鋒除腐裹,管刃剮常綱。
攘臂黎民醒,拋顱朽帝惶。
縣丞誠命愧,澄渚厝國殤。
注:“割親”:指秋瑾立志革命后,自知可能遭致殺生之禍,恐株連家庭,故和家人訣別,并發(fā)表聲明脫離家庭關(guān)系。
“腐裹”:指束縛黎民的封建禮教,也包括殘害婦女的“裹腳布”。
“縣丞”:指奉命逮捕和處決秋瑾之山陰縣令李鐘岳,一方面皇命難違,一方面良心發(fā)現(xiàn)。距秋瑾遇難百余日之時(shí),其在寓中懸梁自縊,年僅5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