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美,這之前的著名或者不著名的人們都多有談論;包括一些作品的評論者在內,感覺他們多喜歡以詩美、美感或以審美來談論作品。于此,筆者關注的是:美是存在于優秀作品本身還是外在于作品的東西,而這無疑涉及到辨別美與作品的關系的考慮。
于一首詩而言,假如它較為充分地表達了你內心曾經有過的某種情感以及情懷,大多數的情況是會讓你感到歡喜的。這原因在于你內心的某種莫名(隱秘)的東西得到了現實的定位或者命名,并因此取得了現實的“合法身份”,在一定程度上這與你有關;就此讀者而言,辨認與表達的欲望已得到滿足,這是那個作者完成的,也是替你或這位讀者完成的一項“工作”。顯然,完成是好的,喜悅也是真實的;而在這興奮之上無疑會產生美感的花朵。這是“美”的所在,但也是外在于作品的東西。
同樣,以一件新產品為例。對它而言,無疑就是增加了一個或幾個新功能而已,其本身無所謂美或者不美,那么,所謂的美無疑是來自使用者的一方(包含愿望的達成)。于詩也即所謂的詩美及其審美其實只不過是作品在它的讀者身上的一道反光,僅此而已。筆者在此就此話題進行討論的緣由,就在于這一道“反光”對于判斷一首詩的好壞究竟起到多大的決定作用;許多的世界先哲、美學家闊談的美與審美與一首詩歌究竟有多大的關聯?他們在多大程度上沒有把“詩歌本體”與“審美主體”這兩個不同關注領域混為一談,或者偏重于他們能夠談論的一方。
同此,不能回避的另一個問題是:一首詩對我們做了什么?說到:挖掘心靈、提取心靈不過是一件藝術品或者作品的功能而已,而功能就將涉及到技術及其應用。對此而言,“美”是什么東西?應用的結果(某種原型心理被激發,在閱讀者方面造成的一定程度的化學反應;一種受作用而轉化的結果)而已。其實質與藝術性考察、所探討的作品本體越來越遠。而這,是否與某種學術的浮夸與浮泛有關?
容我在厘清(或者基本厘清)作品與美的關系之后,再談點題外話。所謂“物以稀為貴”,我以為:美如果像鐵一樣隨處可見、遍地都是;現實的各處都是金子的柵欄、格柵,金子的包邊其價值也就可想而知。故此,我想珍視“美”的人不會濫用美,他們會節儉于“美”的使用。美同金子具有現實的稀缺性。
另(附注):
我所謂的功能主義詩歌理論不以之前的西方詩歌理論為藍本;也不是另一種狐假虎威的西方詩歌理論的中國翻版。這里,我不反對學習西方或者他人有用的東西,但顯然,光學習還不夠;學了那么長的時間(搬了那么多的東西回來),我們總要拿出點屬于自己的東西。而我對我的這個“功能主義詩歌”理論抱有信心、對這個“中國創造”感到自信。
2020.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