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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的辯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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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鴻 發表時間:2025-09-17 21:38:15 評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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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
    辯論真理,是最符合實際的活動。無論辯論者怎么口若懸河,真理絕不是一朝一夕或一蹴而就,就能隨意變更的文化產物。雖然道理越辯越明,但真理不容褻瀆。在漢語語境中,真理指的是最純真的道理。如果后世人辯論文化里已有的真理,也未嘗不可。只是那過程,就是一群人開始質疑已有的道德與道理中的框架理論。其前提是人們能提出新的論據論點,用以修改或改寫已有的法則或者理論。打個比方,歷史上孔子的仁政,其基本內涵是愛人和富民;它的實現方式,就是詮釋克己復禮。在實踐中,孔子的仁政被視為顛撲不破的真理。如果后世人想從多維度詮釋“仁政”,那就聽聽孔子怎么說:“天之于仁也,甚于水火。水火,吾見蹈而死者矣,未見蹈仁而死者也。”如果將孔子的仁政拿出來辯論,沒人敢說“仁政”大逆不道,否則就是只相信野蠻。在農耕文明深處,真理有時候指的是宗教信仰里的去偽存真。比如中國人從印度傳入的佛教中,以善契合其信徒心中的真理,多用以指佛法或詮釋佛法。如果以辯論真理的方式詮釋佛法,那么釋迦牟尼就是一個騙局的受害者。當然,中國本土的道教也有很多“真理”值得尊重;比如“無為而治”的治國理念。雖然詮釋“道”的核心精髓為治理上的無為,但“道”有規律,《道德經》的思想核心是將“道”引申到治國民生中,因此“無為而治”是不容討論的以制度治國,用制度約束民眾的行為,民眾均須遵守法律制度。因此,這些“仁政”與“人政”不能辯論。制度建國,民生辯論真理的目的,無非是改弦更張,修改需要修改的內容;更多還是指哲學世界里,客觀事物及其規律在人們意識中的正確反映的真理。南朝梁蕭統在 《令旨解二諦義》中這樣詮釋,“真理虛寂,惑心不解,雖不解真,何妨解俗。”作者文中的“真理越辯越明”,曾在網易中世紀史實里見到過許錫良2017年寫的博客《(Advocatusdiaboli)的制度》一文,因為當初編者也曾是寫博最活躍的一員。文字所詮釋出來的是政教合一的歐洲中世紀,質疑曾被認為是很有見解的舉動。因此,歐洲中世紀時的教會里,就設有一種叫“魔鬼辯護士”(Advocatus diaboli)的制度,教會每次討論一種教義時,必須設置一個很有功底的傳教士,作為反對這種教義的角色。懷疑一切有功,是其當初的文化核心。推薦閱讀!

    中國有句俗語叫“真理越辯越明”,這句話無論是在知識分子中間還是在大老粗中間,其知名度都相當高。由這句話我想起這樣一件事:

    歐洲中古時期,教會里有一種特殊職業的人,叫“魔鬼的辯護士”,那時候的神學者,凡提出了一種新理論,必須請另外一個人, 站在敵對的立場、提出反駁。建立新理論的人,要通過與“對手”的反復辯駁、較量,回答各種各樣的質疑和挑剔,直到再無懈可擊,其理論才告最終完成。這種有意的魔高一尺的做法,目的并不在消除新理論, 而在于使新理論一開始就能避免一些潛在的錯謬和不足,具有接受各種挑戰和駁詰的力量,最終達到道高一丈、甚至道高十丈的境地。這些提出反駁的人,形式上是站在神的對立面、站在魔鬼的立場上講話,所以被稱做“魔鬼的辯護士”。

    神學理論在許多人的心目中,大概只是一些無稽之談,是一些荒謬的胡說。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神學家曾經對于自己的理論這樣認真,竟報以這樣嚴謹的態度和采取這樣嚴格的辯駁論證的方法,使其具有說服力?我們許多人自稱是信仰無神論的,也是信仰辯證法的,這些自稱信仰無神論和辯證法的人對待自己的學說、理論,是不是也有如此的膽魄和“雅量”呢?

    真理越辯越明。如果連神學家都有勇氣有意為自己“樹敵”, 都敢接受來自魔鬼的反駁和挑戰,我們對待自認為是“顛撲不破”的真理的態度,是不是該好好反思一下呢?

    首發于2000年1月1日《文匯讀書周報》,入選《中國二十世紀微型文學作品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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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評論(2)
    • 王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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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馬天主教在封圣過程中,對圣人資格進行審查與認定的教會律師,稱為助信者(英語:Promoter of the Faith,拉丁語:promotor fidei),俗稱魔鬼的訟辯人(英語:devil's advocate,拉丁語:advocatus diaboli)。他們的職責是對于封圣候選人的資格進行質疑,挑戰他所行使的神跡。 跟魔鬼代言人進行辯論的另一方,稱為上帝的訟辯人(英語:God's advocate,拉丁語:advocatus Dei,也稱為英語:Promoter of the Cause),他們負責支持封圣候選人,提出對他有利的理由。對這場辯論進行仲裁與做出決定的,稱為推動正義者(英語:Promoter of Justice,拉丁語:promotor iustitiae)。 一個開放包容的社群,能允許社群成員無后顧之憂地公開質疑那經由團體決策而成的方案。這樣的氛圍,最終反倒將保護該社群不受艾比里尼吊詭(指團體成員因囿于有限的資訊或特定的情境,沒有人愿意挺身而出,最終集體被迫采取非其真心所欲之行動,及其后續產生的矛盾問題。)的沖擊或因產生團體迷思,使得“團結”的假象最終導致其社群的走向與社群最初的目標背道而馳,除此之外,也能遠離團體決策機制失能、決策效果隱誨不彰的問題。 -----維基百科
    • 王鴻
      0 回復
      魔鬼的訟辯人(英語:devil's advocate),又稱惡魔的代言人、惡魔的辯護人、惡魔的辯護者、魔鬼的辯護者、魔鬼代言人,指的是提出一個意見,且該意見與“多數人的看法”、“主流思想”、“政治正確”的觀點不一致的那個人。魔鬼代言人的存在能激發一個群體的腦力激蕩,引導群體回頭重新檢視那原有之既定思維模式。這種提出意見的方式最早源自羅馬天主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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