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歌是由語言材料結構而成的;是精神的物化載體。于此我也就找到了,從物化的角度進行比喻談論它的正當性與合理性依據。
我們知道,人的意念或者“詩言志”的“志”在最初的狀態不是語言的,而是一種印象式的;類似于表達之“絮”的混沌狀之物。理順它,使之具備物化形態,成為現實中相對固化的東西,能夠找到的使之物化的工具就是語言。就作用以及實現方式而言:語言是借用相似物的承載以替換方式進行轉運與搬運而實現“精神”由虛無向現實進行遞送的。而語言化過程是通過轉譯與“翻譯”的“中介”物來實現的。于語言使用性質而言:詩歌是一種借助語言材料實現承載與容載精神事物向現實世界進行轉移的特殊載體方式,而這幾乎是可以作為對于詩歌這一概念的一次全新的認知;定義或者命名的東西。
在這個過程當中,所涉及的是如何承載的問題。這里就行為方式而言,古典體與現代體在具體操作上是不同、乃至于背反的,或者說:面對同一事物,現代體寫作進行的是一種正面操作,是一心一意、圍繞表達而進行的活動。而古典體寫作采取的則是一種不同乃至背反的操作;它是在寫作中替換了行為目的的寫作。相對于詩歌目標,這給人一種類似于放棄主要任務,而傾力于任務岔道,使所謂的詩歌目的具有了停留在名義上的事實。行為方式而言,這會給人一種心懷異志的不夠專心致志的人格感覺。需要明確的是:這種文化操作的習性的、潛移默化的養成,是會帶來深刻地作用于民族性格的東西。它的消極方面如:一個人對于工作,不是專心致志地做好自己的事情,在其位不謀其政,把精力用在了去搞人際關系上,以人際關系替代工作成績的印象;以其在文本寫作方面的發展而言,就有了“詩無好壞”之說的以政治功利取代文本功利的葫蘆攪茄子之類的說法上升到詩歌評價與標準的地域“特色”現象的發生。而能夠給予這種人生觀提供現實支撐與配合的,無疑是可以追溯到,歷史生產力的低下乃至于達到極限、給生產者造成的發展前途丟失的漫長的古代文明期間。然,就這種文體方式而言又有著與游戲殊途同歸的類似聯系,這里它的積極理解也許是:休息是為了更好地工作,但假如所謂的工作已達發展極限,它的人們會不會把“休息”當做正事、出路去做。雖然,就行為方式而言,作為嘗試文學世界的可能性的探求與反應,作為人類能動性的客觀展現,這種古典寫作方式其本身是無可厚非的,這里的關鍵在于這種方式,其與當時人們的現實困境的結合,對于歷史上的人們的文化人格的轉向所起到的精神誘導作用,使之成為人們精神心理上的一種行為選擇的準行設置,從而在現實操作中,給人們帶來性格方面的消極影響乃至于主觀認知方面的偏差。
再回到詩歌。一般而言,古典體可以理解為一種“嵌入”式“寫作”,而現代體亦即“自由體詩歌”則是一種以滿足所承載物之需求而進行的語言操作方式。前者而言,古典體是固定了載體的;載體在先,隨便一點的說,就是:載體為主,承載多少東西那要看載體是否便當,也就是說:能裝多少算多少,重要的是得到一個創新、發展既有詩歌體制的好“載體”,無疑這飽含著對于“文學”初心的偏離;現代體詩歌是以根據運輸物之不同而選用不同載體的寫作,可以說:它是根據物的不同量身打造的遞送標的物的語言載體,它是以物為主;變換形式滿足物的形態需要,而實現完滿“轉移”精神事物的寫作。顯然,這是邏輯發展的結果,而非添加了人為意愿的個人對于兩種不同體制寫作及價值追求的存有褒貶意味的結論,因為一種寫作和另一種寫作之間其本身與政治無關,冠之于國家民族及其傳統的說法也只是出于對于寫作“方式”的一種占用的需要,故在進行技術評價中撇開這種人為地打擾,也是能夠客觀地對事物本身,以及文本方式方法進行觀察、評判與辨別的必備前提。
2019.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