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此闋作了三次修改,韻律齊整了許多,作品也愈見完善。作者鍥而不舍之鉆研精神令人感慨。所參詞譜未標明出處,與《欽定詞譜》有異。一些詞譜中所謂“中”,應與上下字平仄相照應,應免連仄或孤平。“事”應作平。三、四兩句應為對偶句。
塞上風煙蕩楚關,千年鐵騎不朝還。
星朦已作塵香住,何又孤鴉點墨川。
人不老,愿憑欄,區(qū)區(qū)何處望群山!
一朝如夢朝天語,必挈心事向闕寰。
格律:
鷓鴣天 霜無痕
別后閑庭花雨添,繡屏清夜暖相兼。
中仄平平中仄平,中平中仄仄平平。
才從羅幕移箏柱,又向紅窗拂鏡奩。
『中平中仄平平仄,中仄平平中仄平』。
天淡淡,月纖纖,
『平仄仄,仄平平』,
莫教心事?lián)p眉尖。
中平中仄仄平平。
湘裙搖曳烏啼遠,滿眼春風出畫檐。
中平中仄平平仄, 中仄平平中仄平。
平:填平聲字;仄:填仄聲字(上、去或入聲);中:可平可仄。逗號“,”和句號“。”:表示句;頓號“、”:表示逗。下劃線:領格字。『』:例作對偶;〖〗:例作
疊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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