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詞講的不是合理而是合感覺,但感覺其實都是由對常理的認知構成的,不恰當地違反常理會損害詩詞的感覺。
“雪花大如席”、“白發三千丈”等夸張的比喻雖然已經突破了常理的界限,但沒有讓人產生不合理的感覺。由大而引申出多大,由長而引申出多長,這種思維軌跡是合理的,不合理的是最后關于大小長短的答案。這就是形容比喻。
“采蓮山上去”會讓人感覺不合理,雖然山上也是可以挖個池塘種點蓮藕,但蓮不是山上的植物已是概念化了。所以這句非但不屬于違反常理的形容比喻,還是對思維軌跡的顛覆,結果就會因不恰當的違反而破壞了詩詞的感覺。
在描寫一些違反常理的XX事物時,一定要保護感覺。其實感覺也有直感、間感和后感的區別,而直感是絕對不能破壞的。如用“吹落黃花遍地金”來寫菊,雖然違反了抱香死的特點,但黃花若能鋪在地上確實是如一層金色,因此直感未破,破的是后感。
在不違反基本思維軌跡的前提下,酌情容忍一些個體的小變異,則是對個性化取向的一種承認,影響的只是個體的答案,并非思維軌跡。
至于最終做到什么程度,則要考驗作者的功力了。